執行機構可分為氣動執行機構和電動執行機構。執行機構使用液體、氣體、電力或其它能源并通過電機、氣缸或其它裝置將其轉化成驅動作用。基本的執行機構用于把閥門驅動至全開或全關的位置。用與控制閥的執行機構能夠精確的使閥門走到任何位置。盡管大部分執行機構都是用于開關閥門,但是如今的執行機構的設計遠遠超出了簡單的開關功能,它們包含了位置感應裝置,力矩感應裝置,電極保護裝置,邏輯控制裝置,數字通訊模塊及PID控制模塊等,而這些裝置全部安裝在一個緊湊的外殼內。
執行機構是自動化技術工具中接收控制信息并對受控對象施加控制作用的裝置。執行機構也是控制系統正向通路中直接改變操縱變量的儀表,由執行機構和調節機構組成。
在過程控制系統中,執行機構由執行機構和調節機構兩部分組成。調節機構通過執行元件直接改變經營過程的參數,使經營過程滿足預定的要求。執行機構則接受來自控制器的控制信息把它轉換為驅動調節機構的輸出(如角位移或直線位移輸出)。它也采用適當的執行元件,但要求與調節機構不同。執行機構直接安裝在經營現場,有時工作條件嚴苛。能否保持正常工作直接影響自動調節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執行機構按所用驅動能源分為氣動執行機構、電動執行機構和液壓執行機構三種。
按輸出位移的形式,執行機構有轉角型和直線型兩種。
按動作規律,執行機構可分為開關型、積分型和比例型三類。
按輸入控制型號,執行機構分為可以輸入空氣壓力信號、直流電流信號、電接點通斷信號、脈沖信號等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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